廉政公署今日(12日)落案起訴公屋建築項目分判商的兩名前模板「工頭」,控告二人涉嫌從兩名工人接受及索取共約4.4萬港元賄款,作為令兩名工人獲分判商聘用的條件。二人均獲廉署准予保釋,下周一(16日)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。
謝藍雄淇,33歲;劉偉,47歲,同為碧海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(碧海) 前模板「工頭」,前者被控7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,後者則被控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及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,均違反《防止賄賂條例》第9(1)(a)條。案發時,碧海是觀塘一個房屋署轄下公屋建築項目的模板工程分判商。兩名被告擔任模板「工頭」,負責監督其他模板工人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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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會在此提醒各位模板同業,保持廉潔,拒絕貪腐行為。